之前放了幾篇關於士師記研究的文章,談及幾種不同的探討進路。當然,短短的篇幅沒有辦法詳盡各種進路的細節及優劣之處,但我願意再用一篇短文,稍稍解釋一下為何要以文學作為主要研究方向,以及文學有著哪幾種主要的分類。
在過去一世紀裡,包含來源批判、形式批判、編輯批判等等在內的歷史批判法是整個聖經研究的主流,其主要是企圖通過對聖經的客觀、科學分析來重建聖經時期的生活和想法--這當然與其時代背景有關。然而,有學者慢慢發現這樣的方式雖有其優點,某種程度上也是必要的,但卻易導致研究遠離經文本身,因此主張直接從經文下手來理解經文,而文學批判便是站在這個高度,將聖經以一種文學作品的形式來進行瞭解。
若就歷史批判與文學批判(冒著化約主義的籠統劃分)的差別來看,文學批判是將焦點擺在經文的最後形式,強調的是經文的一致性,而不像歷史批判視經文為一面鏡子,乃將經文本身當作直接瞭解的對象。
根據Powell的整理,文學批判裡面大概有四種閱讀方式是比較普遍被運用於新舊約,分別是結構主義、修辭批判、讀者回應批判和敘事批判等。
在結構主義的部分,從Propp對民間故事的固定形式一直到深層結構的結構分析都有其進路,但Powell也指出雖然敘事批判相對於注重發現深層結構的結構主義而言,是較注重故事的表面意義,然而這兩者卻可以相輔相成。
修辭批判是要藉著分析修辭的手法來瞭解聖經文本的描述如何表達意義及如何設定讀者,並予以說服之。這個部分還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古典修辭研究與當代的文學修辭比較。例如Trible的《約拿書》就是一絕。
讀者回應批判的部分則有不同的觀點存在,一般可以將之分為三類來看:讀者超越文本、讀者與文本、讀者在文本裡面。不過讀者回應批判的重點主要是在於閱讀重心的轉向--從文本轉移至讀者身上,由讀者來掌握文本解釋權。
而敘事批判的部分,有幾個重要觀念需要特別注意:真實作者、讀者及暗示作者與讀者還有文本間的彼此關係,並且敘事批判本身是可以與上述幾個方法交互使用的,以藉由截長補短來使文本的解釋更為豐富。這個進路也是我最主要的研究面向,以後有機會在多做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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