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5:1-18
《不合理的行為》是一位戰地攝影記者的回憶錄。
為何稱為不合理的行為?一方面是因為鏡頭下呈現著許多人性的掙扎,以及難以想像的悲哀。在他來看,這個世界最不合理的行為,就是為著某一種需要而傷害別人,而這行為本身亦成為一種自我毀滅。另一方面,當他漸漸習慣戰爭所帶來的不安與緊張時,他卻也漸漸忘了什麼叫做平靜;他失去了自我認同,不知道該如何繼續認同自己。
每一次從戰場離開,他都有著很深的感觸,他說:「我為媒體工作,其實就是利用別人對不幸、痛苦的感受,這實在是件極其罪惡的事;特別當我帶著拍好的照片,安全地離開戰場時,這些被我拍攝的對象,他們仍在飢餓和戰火邊緣等死。我沒有辦法再繼續承受這種罪惡感,我不願意再一直對自己說:他不是我殺死的,不是我讓這孩子餓死的。」對他來說,眼睛所看見的、手裡所做的,都是一種不合理的行為。
這其實很值得我們思考:什麼時候我們會覺得不合理?往往是和我們利益相衝突時,對嗎?「為什麼我的車子被撞倒,你們保險公司竟然賠這麼少?實在太不合理了!」大概很少人會這樣說:「我這樣領太多了,別人領的那麼少,把我的分一點給他吧!」對嗎?除非這個人和我們有很重要的關係!這樣說來,這個合理是合誰的理?或者合誰的標準?似乎是自己!
然而,剛剛這位攝影記者,他反省的是,為什麼這些被子彈打死的,這些餓死的孩子,竟然成為我賺錢的工具?他說,這叫做不合理!若然,他的理,或者說他的標準,就不再是自己,而是在另一個更高的位置。換言之,他的眼界,因著生命的衝擊,有了不一樣的看見!因此眼界是會改變的,標準是會變動的,那麼活在21世紀的我們,標準在哪?今天我們要從這段經文一同思考這個問題,到底我們生命的標準要放在哪裡?
這是一段我們都很熟悉的故事:一個人生病,耶穌醫好了他,猶太人為此生氣,進而迫害耶穌。這樣的老梗有什麼好講的?的確,還沒看,就知道內容為何!但若我們換個角度,先將耶穌的角色拿掉,會不會不同?
根據經文,耶路撒冷聖殿旁有個叫畢士大的池,天使在特定時間會下來攪動池水,第一個在水振動時下去的人,他的病將能得醫治。為此,畢士大池旁擠滿了等候下水的各類病人。換言之,這是他們定型化的默契,凡生病的人,都會來這等候,期待有一天能輪到他得醫治。這默契公平嗎?非常公平,第一個下水者才能得醫治!因此耶穌有沒有來,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他們早有一套神蹟奇事的規範可以遵守。
那麼猶太人呢?如果耶穌沒來攪局,也不會有人違反安息日—是耶穌要他拿起褥子的!況且,猶太人本身也有一套從摩西時代就流傳至今的規範,而遵守這套規範的人,便能得著上帝的安慰,所以耶穌的存在似乎意義同樣不大。
這麼說來,耶穌來的意義到底為何?既然生病的人通過畢士大池可以得到醫治,猶太人通過他們的律法,可以得到宗教的安慰,他們為什麼需要耶穌?這是否意味著,「需要耶穌」本身就是一件不合理的行為?
我們回想一下自己,什麼時候會覺得需要耶穌?考試時?!工作不順時?!生病時?!除了這些以外,我們會特別去想起耶穌在自己生命中的意義嗎?尤其是,當我們生活都很平順時?難怪費爾巴哈會認為宗教是自己設想出來的一種安慰。
其實,這也正是約翰福音要處理的重點:人不認識太初的道,但祂仍主動靠近人的需要(1:10-11)。意思是說我們一方面與這生病的人一樣,已經習慣躺在池子旁,等候天使攪動池水,使我們的生命可以瞬間活過來。另方面,我們也像這些猶太人,有著固定的生活標準,既不期待被打破,也不期待去瞭解真實的情形。甚至,我們將自己的信念絕對化,不准別人有任何改變,並要求人要跟著做。
所以,當耶穌要這個生病的人拿起褥子時,他不只是改變這個病人生命的標準,他同時也挑戰這些猶太人的生命標準。換句話說,耶穌來,是對我們生命的一種挑戰,過去我們的習慣,是不是因著我們對耶穌的認識而有改變,或者,我們仍然繼續堅持著自己的主張?(2008.04.27)
《不合理的行為》是一位戰地攝影記者的回憶錄。
為何稱為不合理的行為?一方面是因為鏡頭下呈現著許多人性的掙扎,以及難以想像的悲哀。在他來看,這個世界最不合理的行為,就是為著某一種需要而傷害別人,而這行為本身亦成為一種自我毀滅。另一方面,當他漸漸習慣戰爭所帶來的不安與緊張時,他卻也漸漸忘了什麼叫做平靜;他失去了自我認同,不知道該如何繼續認同自己。
每一次從戰場離開,他都有著很深的感觸,他說:「我為媒體工作,其實就是利用別人對不幸、痛苦的感受,這實在是件極其罪惡的事;特別當我帶著拍好的照片,安全地離開戰場時,這些被我拍攝的對象,他們仍在飢餓和戰火邊緣等死。我沒有辦法再繼續承受這種罪惡感,我不願意再一直對自己說:他不是我殺死的,不是我讓這孩子餓死的。」對他來說,眼睛所看見的、手裡所做的,都是一種不合理的行為。
這其實很值得我們思考:什麼時候我們會覺得不合理?往往是和我們利益相衝突時,對嗎?「為什麼我的車子被撞倒,你們保險公司竟然賠這麼少?實在太不合理了!」大概很少人會這樣說:「我這樣領太多了,別人領的那麼少,把我的分一點給他吧!」對嗎?除非這個人和我們有很重要的關係!這樣說來,這個合理是合誰的理?或者合誰的標準?似乎是自己!
然而,剛剛這位攝影記者,他反省的是,為什麼這些被子彈打死的,這些餓死的孩子,竟然成為我賺錢的工具?他說,這叫做不合理!若然,他的理,或者說他的標準,就不再是自己,而是在另一個更高的位置。換言之,他的眼界,因著生命的衝擊,有了不一樣的看見!因此眼界是會改變的,標準是會變動的,那麼活在21世紀的我們,標準在哪?今天我們要從這段經文一同思考這個問題,到底我們生命的標準要放在哪裡?
這是一段我們都很熟悉的故事:一個人生病,耶穌醫好了他,猶太人為此生氣,進而迫害耶穌。這樣的老梗有什麼好講的?的確,還沒看,就知道內容為何!但若我們換個角度,先將耶穌的角色拿掉,會不會不同?
根據經文,耶路撒冷聖殿旁有個叫畢士大的池,天使在特定時間會下來攪動池水,第一個在水振動時下去的人,他的病將能得醫治。為此,畢士大池旁擠滿了等候下水的各類病人。換言之,這是他們定型化的默契,凡生病的人,都會來這等候,期待有一天能輪到他得醫治。這默契公平嗎?非常公平,第一個下水者才能得醫治!因此耶穌有沒有來,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他們早有一套神蹟奇事的規範可以遵守。
那麼猶太人呢?如果耶穌沒來攪局,也不會有人違反安息日—是耶穌要他拿起褥子的!況且,猶太人本身也有一套從摩西時代就流傳至今的規範,而遵守這套規範的人,便能得著上帝的安慰,所以耶穌的存在似乎意義同樣不大。
這麼說來,耶穌來的意義到底為何?既然生病的人通過畢士大池可以得到醫治,猶太人通過他們的律法,可以得到宗教的安慰,他們為什麼需要耶穌?這是否意味著,「需要耶穌」本身就是一件不合理的行為?
我們回想一下自己,什麼時候會覺得需要耶穌?考試時?!工作不順時?!生病時?!除了這些以外,我們會特別去想起耶穌在自己生命中的意義嗎?尤其是,當我們生活都很平順時?難怪費爾巴哈會認為宗教是自己設想出來的一種安慰。
其實,這也正是約翰福音要處理的重點:人不認識太初的道,但祂仍主動靠近人的需要(1:10-11)。意思是說我們一方面與這生病的人一樣,已經習慣躺在池子旁,等候天使攪動池水,使我們的生命可以瞬間活過來。另方面,我們也像這些猶太人,有著固定的生活標準,既不期待被打破,也不期待去瞭解真實的情形。甚至,我們將自己的信念絕對化,不准別人有任何改變,並要求人要跟著做。
所以,當耶穌要這個生病的人拿起褥子時,他不只是改變這個病人生命的標準,他同時也挑戰這些猶太人的生命標準。換句話說,耶穌來,是對我們生命的一種挑戰,過去我們的習慣,是不是因著我們對耶穌的認識而有改變,或者,我們仍然繼續堅持著自己的主張?(200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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