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你就是那人


撒母耳記下11:26-27

十八世紀啟蒙運動指出,人必須要絕對客觀,任何思維均不允許主觀的成分,如此才是理性的表現。然而現今學界相信,人的想法本身就是主觀的呈現,故唯有瞭解自己的認知模式,才能避免過度主觀帶來的問題。例如猶太人將他們對大衛做為義人的主觀思維當作絕對答案,而從聖經經文裡讀出奇怪的解釋。

事實上,這樣的提醒是重要的,我們同樣要小心不可將主觀意識取代聖經的言說,導致聖經的弱化,甚至成為一種背書。因此,面對經文,我們不能只是知道內容,而是要追問:它到底要表達什麼?對我有何意義?

當將軍約押帶著所有以色列人出去與亞捫人爭戰時,大衛獨自留在耶路撒冷城。這是奇怪的事情,作為主帥的大衛竟然於此一重要戰役缺席,是否因著其他要事耽擱?不然,經文指出大衛睡到太陽即將下山才起來,且起床後是爬上王宮屋頂散步。顯然大衛並非真有要事需處理,他只是不想出去打仗。

閒逛之際,他看到了隔壁婦人出浴,便派人將她接回,儘管知道她是自己部屬的妻子,大衛仍與其發生關係。短短幾句話,作者已經勾勒出大衛的性格。再看十二章27節,約押攻取亞捫人的城邑,隨即派人跟大衛說:「你要快來,否則他們會以我的名叫這城」。換言之,當大家拂曉出征時,大衛仍在睡夢中,當大家浴血奮戰時,大衛去誘拐部屬的妻子,當大家完成任務時,大衛趕來剪綵。

這麼糟糕的大衛,上帝真的放任不管嗎?注意第四節,聖經特別提起拔示巴月事剛結束,這其實是故事相當重要的部分,因為藉此證實了拔示巴的孩子不是烏利亞的,乃是大衛的。並且,拔示巴月事剛過,是處於最不可能懷孕的安全期,結果竟然還是懷孕。顯然,上帝定意要顯明大衛的罪。

或許有人會覺得奇怪,一般人做壞事幾十次、幾百次都不會被發現,為何信上帝的人,一次就馬上被抓到?其實罪的揭露是上帝的恩典,幫助我們不致繼續陷落在罪惡的深淵,而能及時悔改回到上帝的面前。不過,大衛並沒有如此的反省,反而越陷越深,因為他內心的慾望極其強烈。

他先將烏利亞從戰場召回,閒聊後直接打發他回家睡覺,預備要將拔示巴肚子裡的孩子轉嫁給他。沒想到,無論大衛用何種方法,包括用酒將他灌醉,烏利亞仍堅持不肯回去。這裡,經文留給我們一個想像空間:烏利亞此時知不知道大衛和拔示巴的姦情?若是不知,那麼故事所講述的,就是極為奸詐的君王,聯合他的將軍約押來設計陷害一位盡忠的部屬,而烏利亞自始至終都憨厚地維持他對國家、君王的忠心。但若烏利亞知道大衛的計謀呢?那麼他的回應便很有意思了!

在十一節後半段,烏利亞若知道大衛的所為,他的意思應該是:「在此存亡關頭,我不能與我的婦人同寢,我絕對不做這事—我與你不同!」明顯地,連士兵都知道的道理,大衛竟然大刺刺地違反。因此雅各書說:各人被試探,其實就是被自己的私欲所迷惑,也可以說各種的犯罪行為實在都是源於慾望。無論一個人過去有著多麼光榮的屬靈生命和經歷,都無法保證他今天絕對不犯罪,尤其是當其有著強烈慾望時。我們看大衛,上帝揀選他做以色列的君王,賞賜他智慧、勇氣,然而面對權力、面對女性,他卻一再地棄守,甚至連上帝如此明顯的提醒,他都視而不見,只因他的慾望太強了。

我想若沒有這個故事,或許我們無法想像大衛這樣的人,會故意躲避戰爭、會偷窺人家洗澡、會搶人家太太,甚至為達目的不惜犧牲對方的性命。這其實就是聖經記載負面事件的原因—為了提醒我們,沒有人是完全的義人,只要是人,就有軟弱的地方,但我們卻要從中來學習悔改。換言之,當我們在罵大衛這麼亂來的時候,不要忘了,我們和大衛其實沒有差別,畢竟罪不分大小,如同先知拿單所說:「你就是那人!」這不只用在大衛的身上,同時也是對我們說話—永遠不要將聖經的記載看成只是對別人的言說(丹麥哲學家祈克果語),因為聖經正是上帝賞賜我們的恩典!(20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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