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1日 星期一

牧匠或牧者?

總會從今年度的入學新生起,將開始實施「實習傳道」制度。該制度源起主要是鑑於近年來神學院畢業生牧會經驗不足、牧會技巧不夠熟稔,故要求所有畢業生均需先行抽籤至特定教會接受一年的「實習傳道訓練」,內容包含主持婚喪節期的禮拜訓練、設計活動的技巧訓練、探訪佈道的培育訓練等。待一年期滿,由該教會牧師針對這些訓練成果進行評鑑,合格者才受與傳教師資格(一般稱此為傳道),並准予第二次抽籤分派。總會期盼藉此訓練與評鑑的過程,能幫助畢業生更快適應牧會環境,並提供符合地方教會實際需求的傳道人。

簡言之,整個制度的立意是為培育教會迫切需求的合宜傳道人,並期望透過一年的牧會經驗累積來予以完成。綜觀當前各宗派神學院的教學環境,幾乎都無法提供完整的牧會經驗傳承,一來道碩學生課業壓力繁重,無法投入全時間的牧會實習,二來強調傳道人生命塑造的道碩課程設計,本來就不是以傳授牧會技巧為初衷,遑論累積牧會經驗?因此整個制度的規劃,乍看之下似乎有其相當的必要性,然而仔細想想,卻頗具疑慮;依據總會的想法,該制度的設計是以專業技能導向為主,也就是強調每一位畢業生在進入地方教會前,最重要的是需擁有作為一位牧師所應具備的相關技能,並且這樣的專業技能只有那一年才可習得。但不可諱言的,以專業技能為導向的短期訓練非常容易淪為匠才的訓練,成為單單具備專業外表,卻沒有實質內涵的「牧匠」!甚且,肩負牧養、教育與宣揚之重責的神僕,難道僅僅是能夠主持婚喪節期禮拜,能夠設計活潑有趣的團康活動,甚至對於探訪關顧之事工能夠駕輕就熟的「專業人士」?

翻開聖經,保羅在帖前二7-9如此說,「我們做基督的使徒…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不但願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保羅將自己比擬母親,是以性命來疼惜他牧養的會眾。而早期諸如馬偕、馬雅各、蘭大弼、巴克禮、羅慧夫等等宣教士,同樣也以生命來灌溉這塊土地。他們在乎這些專業嗎?或許,但我相信他們更在乎的是奉獻的心志!為實踐信仰而擺上生命的德國神學家潘霍華曾說過一句話:基督呼召一個人,是呼召他來死!的確,基督不是呼召一位表演家,會流淚、能帶動聚會氣氛、能蓋幾千人的禮拜堂,不!基督實在是呼召一位願意為祂擺上生命的人,這樣的人不是一年就可以訓練出來的,這樣的人不是學習如何辦活動、如何帶領聚會就合格的,這樣的人更不是用分數所能夠評鑑的!唯有在生命不斷的破碎中,這樣的人才可能被建立起來,才可能逐漸領會基督無比的愛,進而願意以生命來作為宣揚。因此,神學院三年的學習實在不能被一年的技巧訓練所取代、所抹煞;三年的神學教育是生命與通識的學習,包含新舊約聖經、系統神學、教會歷史,以及涵蓋講道學、宣教學、牧會學、教會實習在內的實踐神學,還有最重要的靈性形成培育—投入性的信仰反省!我們誠然相信,只有生命不斷的被拆毀與建造,也就是在學術與實踐不斷來回激盪的過程中,信仰才得以一點一滴的被累積起來,而這才是牧者真正的養成!(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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