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接納的藝術



路加福音15:11-24

這是我們熟悉的一段經文,但正因著太過熟悉,我們不再仔細審視經文,反倒以印象、記憶來面對。如同我們慣性地稱之為「浪子的故事」,意思是關於浪子離家以及回來的記載。然而,這孩子真的是浪子嗎?事實上除了標題外,經文沒有一處提及他是浪子--別忘了,標題都是後人加上的!那麼為何我們仍稱之為浪子?

有位青年在欣賞完這齣經文改編的戲劇後問道:這孩子的作法有錯嗎?為何他被如此醜化?這位心理系的學生,藉著Maslow的需求理論指出,小兒子不只不是浪子,他還是位非常棒的青年楷模!根據Maslow的說法,人的一生有五大需求層次,依序是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社會關係的需求、肯定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特別是自我實現的需求,馬斯洛認為是最重要的層次,因為透過不斷嘗試、冒險與失敗的經歷,可以成就不平凡的人生。而這正是小兒子所試圖挑戰的。

你看,他為了自我的實現,勇敢離開溫暖的家,勇敢面對危險的環境、面對不確定的未來。這,難道不是當代父母所殷殷期盼的嗎?一位獨立、勇敢、有理想又不怕失敗的青年!那麼他還是浪子嗎?或許「放蕩」是繼續稱他為浪子的好理由。可是,錢花光就是放蕩嗎?誰創業不需要冒險?況且在一個不景氣的社會—鬧飢荒,誰能夠保證穩賺不賠,沒有任何風險?這小兒子會不會僅僅是沒機會又倒楣的傢伙?

的確,這似乎也是一種極具時代性和處境性的閱讀!只不過,這樣的視角讓閱讀失去了上下文的脈絡性,亦即所謂情境的掌握,以致這個比喻成了文本的孤兒。換言之,從前面失羊與失錢的比喻來看,這個故事的重點不在小兒子,耶穌不是要去讚美這個孩子有多好的自我成長,耶穌的重點乃在於父親處理孩子失落的心態。

依據猶太律法,財產必須等父親過世後才能分配,而兩個孩子的家庭,大兒子能擁有三分之二,小兒子則為三分之一(申廿一)。若父親仍在,財產雖可分配,卻僅只於過名,孩子沒有買賣的權力。這樣的作法,為的是保障父親能安享晚年,不致造成孩子變賣家產,又驅趕親人的悲劇。因此,故事中的小兒子即便分得財產,但應該還未有實質的錢財。

可是為何v.13說他有可以收起來的一切?注意「過了不多日」的敘述,原來他早已在這幾天裡偷偷換了現金!這清楚表明,小兒子完全不將律法規定放在眼裡;在當時保守的社會裡,孩子不聽父親的話,甚至將不該得的財產全部帶走,是對家族極為侮辱的事情,讓整個家族蒙羞,並且這樣的作法也表明與這個家族完全斷絕關係、放棄原有的身份與相關的一切。換言之,這小兒子此時已經與這個家族毫無關係了。

然而,父親卻沒有放棄與小兒子的關係。第廿節說,「相離猶久遠,伊的老父看見伊,就憐憫伊,走去抱伊的頷頸,直直給伊唚」。這意味著父親不僅沒有放棄,他還一直站在門口等,等這個孩子哪一天會回來。而當孩子身影一出現,他是主動跑過去抱他,連連與他親嘴。顯然父親不只接納,更是非常歡喜的接納。

這個擁抱是很有意思的動作,原本小兒子的打算是回來懺悔,但父親用擁抱的動作來表達他無條件的接納。仔細想想,擁抱其實是非常不簡單的事情。對父親而言,他所抱的,是不斷對他造成傷害,不只欺騙感情,也欺騙財產的孩子,可是他既沒有考慮自己面子與裡子的問題,也沒考慮這孩子剛從豬寮回來,全身髒兮兮的醜樣。他沒有任何的猶豫,不管旁邊是否有人在看、是否有人在笑,他就是直直地跑過去,將孩子抱個滿懷。

這是完全的接納,沒有任何條件、任何前提,不是要你先道歉,我才接受,也不是要先有公義,我才接納—這些都是以後的事情。在父親的身上我們看到的是一種決心,決心要等他回來,決心要主動來接納。這其實是我們信仰的重要基礎,因為它不僅用來比喻上帝對我們的態度,更重要的,是作為我們學習的目標。我們社會教的是公平,人家怎麼對我們,我們就應該怎樣回應;然而我們信仰教的是接納,人家怎樣對我們,我們不一定要怎樣回應。因此,什麼是接納的藝術?單單就是決心去作!(2008.02.03)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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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章用看的和用聽的不一樣啦!
用聽的印象比較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