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種公也有公德心?
公德心,應該也是一種“文化”的展現吧?!
公德,簡單講就是某一特定區域內的道德規矩,我不講道德規範,因為這不見得是一種群體壓力下的強制行為,但道德規矩,至少可被視為一種約定俗成的共識,透過家庭或學校教育,以及社會文化的建構與形成,逐漸塑造出某種存在於該特定區域內的互動法則。
舉例來說,孝不孝順是屬於道德規範的部分,而公車上禮不禮讓孕婦則是道德規矩的範疇。為什麼會突然去探討這個議題呢?沒別的原因,純粹跟“文化衝擊”有關係。
話說我們家正樓下住著兩隻種公,整天在陽台吸煙、喝酒、看妹妹。吸煙,我沒有太過訝異,畢竟軍中的煙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偏偏他們抽的是雪茄,還是味道濃郁地化不開的某某雪茄。而喝酒,也還好,這裡是著名酒鄉,一瓶紅酒不過台幣一百元,啤酒就更便宜,隨時都可以在垃圾場發現一整箱的空酒瓶。
最受不了的,大概就屬他們看妹妹的那副德行—其實應該說“虧”妹妹。我們的陽台同樣面對著大草皮,每天傍晚都有學生繞著草皮邊的馬路跑步,種公們呢,搬來幾張小椅子和小桌子,擺上啤酒和煙灰缸,就這麼好整以暇地喝著酒、抽著煙、看妹妹。一旦有漂亮妹妹經過,就聽到他們那嘹亮、好似非洲草原上的狼嚎,不斷從樓下傳出…
去年剛搬來的某一天晚上,種公家開party,找了數十位同學來狂歡,煙霧瀰漫不說,重低音Bass震的我們家木頭窗戶茲茲作響。幸好那天是禮拜五晚上,沒有讀書進度,我們也租了影片回來,就把門窗關一關,音響也跟著開大一點,試著不去管他們的恐怖party。
但六點、七點、八點…天啊,都已經半夜了,他們好像沒有離開的意思,煙繼續飄、窗戶繼續晃動,實在氣不過,我們倆關了燈,到廁所去裝了一臉盆的水,從陽台上直接給他澆了下去…
「OH!!SHXX!!!」「FXXX!!!」
歐~~真Hight,原來聽人家國罵是這麼愉快!
你會覺得他們很沒公德心嗎?半夜了還這麼吵?還抽煙、喝酒、虧妹妹?但非常奇怪,上下左右的鄰居好像沒有人在意這件事,珮恩跟我還為此納悶了好久。後來,隨著右邊鄰居、左邊鄰居、樓下旁邊鄰居等等,接連開party之後,我們終於曉得,這不是個案,這叫做“文化風俗”,換句話說,大家都抽煙、大家都喝酒、大家都虧妹妹、妹妹也都開心地被虧,唯一受不了的只有我們…呃,還有住一樓那位養花、養狗和養貓的阿伯。
顯然,問題不在“公德心”存不存在,而是願不願意去接受這樣的“文化”。
STICKER:
Stellenbosch
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
考古學與聖經研究
這是1990s被發現的碑文(Tel Dan inscription),上面提到「大衛的家」(the House of David),是考古學史上頭一次發現大衛的名字。
從沒想過考古學的研究這麼有趣,讓先前讀過的理論建構呈現了更為清晰的圖樣。由於現在的歷史研究已經離開十九世紀著重的歷史事件考據,而從社會歷史層面(socio-historical approach)進一步去探究處境中的社會張力,諸如政治、經濟、宗教等等不同結構元素間的相互關係與影響,因此考古學所提供的物證,包括祭壇的建構與位置、城市的破壞狀況甚至飲食習慣便直接或間接地給了相當有力的推論基礎。
根據Israel Finkelstein的看法,近東考古學依據研究的取向可以粗略被分成三個陣營。第一個是來自Anglo-American的傳統,以著名的舊約學者William F. Albright為首;Albright認為考古學扮演的是輔助角色,為舊約聖經的記載提供近乎逐字的解釋。例如20世紀初期,考古工作發現不少迦南城市曾遭受嚴重破壞的痕跡,Albright便以此作為佐證,認為舊約聖經關於攻取迦南城邑的記載可以完全被證實。然而不久,考古學的研究推翻了Albright的主張。學者們從遺址的摧毀狀態判斷,這些城市其實不是一次性的被攻克,而是反覆不斷的被毀壞、建立、再破壞,與聖經的相關記載不是那麼接近,反而跟以色列的起源比較有關。
如果將Albright及其學生歸於光譜的極右端,那麼PhilipDavies與Thomas Thompson等學者便是光譜的極左端。根據這些所謂極簡化(minimalist)學者的觀點,舊約聖經是在相當後期,大約是波斯甚至希臘化時期所編輯完成(約西元前5-2世紀),因此完全缺乏歷史的基礎,幾乎是以想像的方式來建構理論。換句話說,舊約聖經是某一個特定族群,比如當時被擄的政治菁英(elite),依據他們獨特的意識型態以及利益需求所想像以及建構出來的文本。不過,考古學的研究慢慢發現有很多舊約聖經的記載內容相當接近出土的遺址與碑文裡的記錄,諸如創世紀的米甸商隊,或者出埃及的政治與社會狀態,不太可能是憑空捏造,肯定存在著早期的流傳。
因此,Israel Finkelstein將自己劃歸在兩個光譜的中間,既對聖經記載與歷史事件間的溝渠持保留態度,也對古代碑文、遺址的鑽研保持高度熱誠。他認為,在這兩個極端的中間,是一個相當寬廣的範疇,即便是同一個陣營的同場講員Amihai Mazar,也不完全與他站在同一個點上。他強調,考古學並非以推翻聖經為目的,當然也絕非單純作為聖經的佐證,它僅僅是通往過去的一道門;遺址或考古文件不會說謊,但也不代表聽的人都抓得到重點,甚至沒有誤解。
舉個例來說,創世紀裡面所提及的駱駝,基本上不可能在那個年代出現,因為駱駝的馴化大概是後面一兩個世紀的事情,而非利士人的出現也跟亞伯拉罕所被定位的年代不甚符合,他們實在是比較後期才移居到岸邊的民族,這可從他們相當獨特的生活方式、飲食習慣等等得知。但這是否意味著舊約聖經不可靠?不,這些雖然是相當明顯的時代錯謬,然而除非我們排除口述傳統的可能,否則我們不能據此推論舊約聖經完全是捏造。換言之,口述傳統是早期近東民族相當重要的訊息傳遞方式,當後代以書寫方式記錄下口述歷史時,該記錄的作者仍存在著相當寬廣的寫作自由,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在創世紀裡看到駱駝或在亞伯拉罕時代看到非利士人的原因。
嚴格來說,考古學絕非聖經研究的附屬科目,他本來就是獨立的一門學科,從文化、社會型態、宗教政治等等不同面向,甚至人種學、文化人類學等不同學科的整合,來進行古代碑文、遺址的鑑定與解釋。近代與聖經有關係的考古學已經比較少被稱為“聖經考古學”,而以“近東考古學”來取代,因為研究的對象並不侷限於聖經的經文記載,乃更多的觸及典外文獻與遺跡。不過很可惜的,臺灣相關的教學與研究除了稀少外,往往偏重於Albright的傳統,很多老師對於學術界的研究與共識,仍然持著保留,甚至排斥的態度。我瞭解在研究與牧養之間的差距,然而這卻不應該成為拒絕的理由。懇求上帝給予我們更寬廣的心,能夠更深入認識上帝所造的奇妙。
附註:
我引用的是這本“The Quest for the Historical Israel”(右下角有展示),兩位作者Israel Finkelstein和Amihai Mazar都是實際進行探勘與挖掘的考古學家,也在舊約相關的理論建構上有著重要的貢獻。事實上,這本書是他們在SBL(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研討會上所發表的系列文章,再透過另一位學者Brian Schmidt的彙整而成書,非常值得一看,討論了許多頗受爭議的考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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